汇算清缴调整未取得发票暂估材料账务处理

[经济时评] 时间:2025-05-25 18:51:48 来源:百度视频 作者:私募资讯 点击:53次


年初企业对上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,如果已经计入成本原材料进行暂估但是尚未取得原材料发票的,需要先对利润进行调增处理,补交企业所得税,其分录为,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,
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。

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,分录如下:
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,

贷:银行存款。

调整未分配利润,分录如下:

借:利润分配—未分配利润,
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。

(责任编辑:银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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